入坛必看!三杯两盏书情论坛论坛管理规则及版规
入坛必看!三杯两盏书情论坛论坛管理规则及版规
三杯两盏书情论坛极简论坛管理规则及版规
本论坛只用于书友交流!
第一编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全称为“三杯两盏书情论坛”,下简称“论坛”。
第2条, 本论坛站方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基本法相抵触。
第3条 ,本论坛是一个以学习交流,休闲娱乐的网络社区,论坛讨论不得涉及色情、政治、暴力、迷信等内容。
第二编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4条 论坛会员人人平等。论坛正常注册的会员拥有论坛会员应有的权限与义务。会员有责任履行社区赋予的各种义务。
第5条 论坛会严格保护会员的保密资料以防止其丢失、被误用、受到未授权访问或泄漏、被篡改或毁坏。本论坛会员的档案公开与否由会员自行决定。
本论坛会保护会员的登录资料,除非重大原因事故,本论坛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本论坛会员的基本资料,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6条 会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论坛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7条 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社区基本法的前提下,论坛会员拥有言论自由权。
第8条 论坛会员拥有在社区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
第9条 论坛会员有修改自己所发帖子的权利。
第10条 论坛会员拥有投诉、举报、质询权利,会员有对犯罪、违法、违规行为和言论及时监督的义务:
1. 投诉会员不良、不法行为;
2. 举报社区技术漏洞;
3. 质询论坛站方人员及版主版副所做的行政决定;
第11条 本论坛会员拥有使用社区基本设施(论坛邮箱等)的权利。
第12条 用户注册的基本资料包含有用户名及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一旦发现用户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论坛有权暂停或中止该用户使用本论坛的所有或者部分服务。
第13条 用户注册必须使用有效的E_mail和密码保护资料,否则,用户的帐号不受保护。
第14条 凡是使用下列注册名的视为违规,社区有权对其帐号进行修改、冻结、删除:
1、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用户名和昵称;
2、 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3、 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4、 使用其他会员之名相近、相仿的用户名或具有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
5、 盗用的其它会员的帐号;
6、 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7、 恶意重复注册。
第15条 本论坛会员的言行不得违反《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不得在讨论区中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侮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论坛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论坛基本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16条 本论坛会员发表的文章和图片仅代表论坛会员自身的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会员责任自负。会员在网络中转载非自己原创的文章或图片与他人产生的纠纷,本论坛概不负任何责任。
第17条 论坛有权将在论坛内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用于其它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为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他站转载而附带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或图片,以下面原则为准:
1. 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三杯两盏书情论坛”;
2. 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三杯两盏书情论坛”;
3. 任何修改的部分删除均需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三编 论坛管理人员
第18条 论坛由站长、执行站长、副站长、坛主、副坛主、超级版主、超版助理、高级版主、版主组成的管理体系。
第19条 论坛站长主要负责工作:
1.负责论坛整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浏览各版面,对不良信息进行监控;
3.负责新建、关闭版面;
4.负责对总坛主、站长助理、论坛编辑和巡管的监督和任命;
5.负责论坛精华的审查工作;
6.负责论坛的技术支持工作;
7.负责对巡管以上级别的论坛人员的投诉处理工作;
第20条 社区执行站长、副站长主要负责工作:
1.负责论坛整体的管理维护工作;
2.浏览各版面,对不良信息进行监控;
3.浏览各版面与各版主交流如何把版面和活动做得更好;
4.协助新版主处理好版面事务,处理网友投诉;
5.热心帮助网友解决在社区上遇到的问题;
6.负责收集网友的建议;
7.负责论坛精华的审查工作;
8.负责总结各版区的日常活动情况;
9.负责申批和任命新版主和版副;
10.负责对试用版主进行审核;
11.定期对论坛的运作及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站长汇报;
12.负责对论坛编辑和巡管的监督;
第21条、坛主、副坛主主要负责工作:
1.协助站长的工作;
2.负责论坛的活动筹备及后勤工作;
3.负责论坛编辑、论坛巡管与站长、总坛主的沟通联系工作;
4.负责收集所有站方人员的详细通讯资料;
5.负责整理论坛的站务及论坛公告的发布管理;
第22条 论坛 超级版主主要负责工作:
1.负责所属版区内的所有精华、美文贴子和热点文章的首页推荐工作;
2.负责审查和评价版主的工作情况,定期总结并向总坛主汇报;
3.负责所属版区内所有精华贴子的审查工作;
4.协助新版主处理好版面事务,处理网友投诉;
5.负责论坛精华的审查工作;
第23条 论坛超版助理主要负责工作:
1.负责监控和删除论坛中任何违反国家规定及社区守则的贴子,并对该网友作出警告;
2.负责删除任何与论坛无关的广告(除社区市场外)以及一贴多发的贴子;
3.负责监控论坛中任何散布谣言的行为,包括人身攻击等,并即时删除其贴子,并作出警告;
4.原则上不准参与版内的纷争,若发现版主解决不了,请即时联系总版主和站长解决;
5.若发现版主有违反版规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可即时上报总坛主,由总坛主进行评价并做出处理。
第24条 论坛高级版主、版主主要负责工作:
1.版主每天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上线进行本版的事务管理,上线到版主交流查看是否有新公告;
2.版主必须严格执行版规,对违规网友必须进行劝告、警告或封ID处理;
3.版主应按各自的版的讨论范围,把帖子加入精华版、向论坛编辑推荐精贴、或把帖子置顶;
4.版主尽力维护好本版的版面建设。做出版面的特色。严禁转帖过多的现象;
5.版主有权利和义务开展有利于论坛的各类活动。如需论坛的支持,要提前把活动计划上报给论坛编辑或总坛主,站方人员会尽力帮忙宣传和组织;
6.版主有义务去帮助论坛的新手;
7.版主管理的版面出现混乱情况、版主处理不力或者熟视无睹的就地撤职;
8.严禁拉帮结派。以己权利为己谋私。或利用手中权利向别人报复。此等现象一经发现。则马上开除其职务。以后也不再录用;
9.各版版主之间理应相互督促进步。严禁相互漫骂,诋毁。以至破坏社区的形象,有矛盾者可上报巡管,总坛主和站长解决;
10.严禁在读的高中,初中生担任论坛版主职务(寒,暑假期间除外)
第25条 论坛管理员禁止外借管理员ID,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26条 本论坛会员发生不和、冲突时,由论坛巡管调和,仲裁或处理;特殊重大情况可申总坛主及站长。
第27条 论坛管理人员如需请假,请假相关信息必须发在版主交流:
1. 大概假期长度
2. 原因
第四篇 论坛处罚条例
第28条 论坛会员在包含但不限制于论坛、聊天室、上载图片、发帖、留言、注册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社区有权处罚、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论坛并且论坛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1. 违反论坛基本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民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扰乱社会(论坛)秩序,散布谣言,破坏社会(论坛)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包含但不限于本论坛管理人员,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11. 将任何广告信函、促销资料、“直销”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上传、发帖、或发送留言;
12. 将“垃圾邮件”、“滥发信件"、“连锁信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垃圾邮件发送给会员;
13. 干扰或破坏本论坛或与本论坛相连接(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於本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1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以伪造经由本服务传送之任何内容之来源;利用社区技术漏洞,干扰,阻碍论坛运作,或为自己或他人获得不法利益的;
15. 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第29条 论坛会员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论坛管理人员有权给与警告,并且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作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论坛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1. 不符合相关讨论区发文规定的;
2. 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意图不良的;
3. 标题空洞,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
4. 同一文章重在同一论坛重复发表或同时发表在三个以上版块的;
5. 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 具有危害论坛安全和会员利益的;
7. 其他违反特定讨论区规则的行为;
第五篇 附则
第30条 本基本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1条 本论坛对注册的会员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适用性,及/或其是否为最新资料,均不负法律责任。在会员故意隐瞒、伪造身份背景资料的情况下,论坛工作人员经仔细核对仍未能发现的,论坛对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2条 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33条 本论坛会员因违反本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负,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论坛基本法最终解释权归论坛所有。
本论坛只用于书友交流!
第一编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全称为“三杯两盏书情论坛”,下简称“论坛”。
第2条, 本论坛站方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基本法相抵触。
第3条 ,本论坛是一个以学习交流,休闲娱乐的网络社区,论坛讨论不得涉及色情、政治、暴力、迷信等内容。
第二编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4条 论坛会员人人平等。论坛正常注册的会员拥有论坛会员应有的权限与义务。会员有责任履行社区赋予的各种义务。
第5条 论坛会严格保护会员的保密资料以防止其丢失、被误用、受到未授权访问或泄漏、被篡改或毁坏。本论坛会员的档案公开与否由会员自行决定。
本论坛会保护会员的登录资料,除非重大原因事故,本论坛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本论坛会员的基本资料,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6条 会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论坛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7条 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社区基本法的前提下,论坛会员拥有言论自由权。
第8条 论坛会员拥有在社区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
第9条 论坛会员有修改自己所发帖子的权利。
第10条 论坛会员拥有投诉、举报、质询权利,会员有对犯罪、违法、违规行为和言论及时监督的义务:
1. 投诉会员不良、不法行为;
2. 举报社区技术漏洞;
3. 质询论坛站方人员及版主版副所做的行政决定;
第11条 本论坛会员拥有使用社区基本设施(论坛邮箱等)的权利。
第12条 用户注册的基本资料包含有用户名及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一旦发现用户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论坛有权暂停或中止该用户使用本论坛的所有或者部分服务。
第13条 用户注册必须使用有效的E_mail和密码保护资料,否则,用户的帐号不受保护。
第14条 凡是使用下列注册名的视为违规,社区有权对其帐号进行修改、冻结、删除:
1、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用户名和昵称;
2、 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3、 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4、 使用其他会员之名相近、相仿的用户名或具有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
5、 盗用的其它会员的帐号;
6、 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7、 恶意重复注册。
第15条 本论坛会员的言行不得违反《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不得在讨论区中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侮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论坛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论坛基本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16条 本论坛会员发表的文章和图片仅代表论坛会员自身的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会员责任自负。会员在网络中转载非自己原创的文章或图片与他人产生的纠纷,本论坛概不负任何责任。
第17条 论坛有权将在论坛内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用于其它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为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他站转载而附带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或图片,以下面原则为准:
1. 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三杯两盏书情论坛”;
2. 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三杯两盏书情论坛”;
3. 任何修改的部分删除均需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三编 论坛管理人员
第18条 论坛由站长、执行站长、副站长、坛主、副坛主、超级版主、超版助理、高级版主、版主组成的管理体系。
第19条 论坛站长主要负责工作:
1.负责论坛整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浏览各版面,对不良信息进行监控;
3.负责新建、关闭版面;
4.负责对总坛主、站长助理、论坛编辑和巡管的监督和任命;
5.负责论坛精华的审查工作;
6.负责论坛的技术支持工作;
7.负责对巡管以上级别的论坛人员的投诉处理工作;
第20条 社区执行站长、副站长主要负责工作:
1.负责论坛整体的管理维护工作;
2.浏览各版面,对不良信息进行监控;
3.浏览各版面与各版主交流如何把版面和活动做得更好;
4.协助新版主处理好版面事务,处理网友投诉;
5.热心帮助网友解决在社区上遇到的问题;
6.负责收集网友的建议;
7.负责论坛精华的审查工作;
8.负责总结各版区的日常活动情况;
9.负责申批和任命新版主和版副;
10.负责对试用版主进行审核;
11.定期对论坛的运作及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站长汇报;
12.负责对论坛编辑和巡管的监督;
第21条、坛主、副坛主主要负责工作:
1.协助站长的工作;
2.负责论坛的活动筹备及后勤工作;
3.负责论坛编辑、论坛巡管与站长、总坛主的沟通联系工作;
4.负责收集所有站方人员的详细通讯资料;
5.负责整理论坛的站务及论坛公告的发布管理;
第22条 论坛 超级版主主要负责工作:
1.负责所属版区内的所有精华、美文贴子和热点文章的首页推荐工作;
2.负责审查和评价版主的工作情况,定期总结并向总坛主汇报;
3.负责所属版区内所有精华贴子的审查工作;
4.协助新版主处理好版面事务,处理网友投诉;
5.负责论坛精华的审查工作;
第23条 论坛超版助理主要负责工作:
1.负责监控和删除论坛中任何违反国家规定及社区守则的贴子,并对该网友作出警告;
2.负责删除任何与论坛无关的广告(除社区市场外)以及一贴多发的贴子;
3.负责监控论坛中任何散布谣言的行为,包括人身攻击等,并即时删除其贴子,并作出警告;
4.原则上不准参与版内的纷争,若发现版主解决不了,请即时联系总版主和站长解决;
5.若发现版主有违反版规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可即时上报总坛主,由总坛主进行评价并做出处理。
第24条 论坛高级版主、版主主要负责工作:
1.版主每天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上线进行本版的事务管理,上线到版主交流查看是否有新公告;
2.版主必须严格执行版规,对违规网友必须进行劝告、警告或封ID处理;
3.版主应按各自的版的讨论范围,把帖子加入精华版、向论坛编辑推荐精贴、或把帖子置顶;
4.版主尽力维护好本版的版面建设。做出版面的特色。严禁转帖过多的现象;
5.版主有权利和义务开展有利于论坛的各类活动。如需论坛的支持,要提前把活动计划上报给论坛编辑或总坛主,站方人员会尽力帮忙宣传和组织;
6.版主有义务去帮助论坛的新手;
7.版主管理的版面出现混乱情况、版主处理不力或者熟视无睹的就地撤职;
8.严禁拉帮结派。以己权利为己谋私。或利用手中权利向别人报复。此等现象一经发现。则马上开除其职务。以后也不再录用;
9.各版版主之间理应相互督促进步。严禁相互漫骂,诋毁。以至破坏社区的形象,有矛盾者可上报巡管,总坛主和站长解决;
10.严禁在读的高中,初中生担任论坛版主职务(寒,暑假期间除外)
第25条 论坛管理员禁止外借管理员ID,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26条 本论坛会员发生不和、冲突时,由论坛巡管调和,仲裁或处理;特殊重大情况可申总坛主及站长。
第27条 论坛管理人员如需请假,请假相关信息必须发在版主交流:
1. 大概假期长度
2. 原因
第四篇 论坛处罚条例
第28条 论坛会员在包含但不限制于论坛、聊天室、上载图片、发帖、留言、注册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社区有权处罚、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论坛并且论坛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1. 违反论坛基本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民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扰乱社会(论坛)秩序,散布谣言,破坏社会(论坛)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包含但不限于本论坛管理人员,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11. 将任何广告信函、促销资料、“直销”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上传、发帖、或发送留言;
12. 将“垃圾邮件”、“滥发信件"、“连锁信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垃圾邮件发送给会员;
13. 干扰或破坏本论坛或与本论坛相连接(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於本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1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以伪造经由本服务传送之任何内容之来源;利用社区技术漏洞,干扰,阻碍论坛运作,或为自己或他人获得不法利益的;
15. 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第29条 论坛会员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论坛管理人员有权给与警告,并且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作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论坛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1. 不符合相关讨论区发文规定的;
2. 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意图不良的;
3. 标题空洞,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
4. 同一文章重在同一论坛重复发表或同时发表在三个以上版块的;
5. 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 具有危害论坛安全和会员利益的;
7. 其他违反特定讨论区规则的行为;
第五篇 附则
第30条 本基本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1条 本论坛对注册的会员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适用性,及/或其是否为最新资料,均不负法律责任。在会员故意隐瞒、伪造身份背景资料的情况下,论坛工作人员经仔细核对仍未能发现的,论坛对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2条 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33条 本论坛会员因违反本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负,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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